第(3/3)页 1、他不理解为何法律会对强&&暴行为判如此重罪,他认为这是法律对妇女不合理的集体意志的一种偏袒和妥协。 2、他不理解妇女在强&&暴当中到底损失了什么。他说,这只不过是让她们再做了一遍经常要做的那种事情,或者是必然会做的那种事情。 3、他诙谐风趣,谈笑风生地主张,妇女在遇到不可避免的强&&暴时,应该尽量配合,享受强&&暴过程中的那种乐趣。 4、他称因为反抗强&&暴而被杀的妇女是“愚蠢的女人”,他说,她们其实不是死于强&&暴,而是死于自己不理智的反应行为。 5、他坚持认为,在所有的强&&暴案件中,妇女本身肯定有过失才会引起别人的施暴欲念。 这就是我要把他赶出CBC的那个原因。 我觉得,持有他这样观点的人,不适合在任何一家大众传媒工作,不应该赋予他对公众大放厥词的权利。 我必须做点什么,阻止这样的言论继续在大众传媒中蔓延。 欧文.斯通离开CBC后,CBC控制的任何媒体,再也没有进行过类似的讨论。 只要我还控制着CBC,我就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,再通过CBC发出这样的声音。 尽管法律禁止因为一个人的观点而对他进行打击和迫害,但那不过是纸面上的规定而已。 在实际操作上,我们会有千万种方式来绕过它而付诸实行。 ——所以,应该把那个规定更多地看成一种理想,而不应该报以过高的期望。 (五) 欧文.斯通离开CBC以后,的确一直打算对我发起一场舆论上的反击战。 但是,他还是不够了解金钱的力量。就算已经到了自媒体时代,金钱的势力,还是势不可挡。 欧文.斯通发起的反击战,很快在大量自媒体的口水战中被淹没了。他未能占到上风,更未能对我造成负面的影响。 相反,他的反击,给我带来了新的支持者,我被很多妇女团体视为女权的坚定维护者。 他因为与我结仇的缘故,此后在媒体界再也未有谋求到高过CBC的职位。 随着时间的流逝,他残余的影响力变得越来越衰微,最后,他终于回归了籍籍无名的状态,成为了被公众遗忘的过气人物。 从此,他就在我的生活中无声无息地消失了。 (六) 这是我年轻时报复心很强的一个商业案例。 后来我知道,自己做得过分了。 人生中的每个幡然悔悟,都是由无数次走错路来完成的。 我年老的时候,在许多媒体上发表了讲话,在继续驳斥以欧文.斯通为代表的观点的同时,对欧文.斯通本人表示了道歉。 我应该把观点和具体的人分开。 那些有着错误观点的人,更急切需要的,是有人来帮助他纠正错误,而不是突然被毁灭其职业前程。 第(3/3)页